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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YS-2025012浙江三生蔓迪药业有限公司新建1000万瓶/年米诺地尔泡沫剂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发布时间: 2025年9月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浙江三生蔓迪药业有限公司新建1000万瓶/年米诺地尔泡沫剂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评价报告编号

SYYS-2025012

项目代码

2401-330112-07-02-619993

项目简介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调整版)》,本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乙醇[无水]、乙醇溶液(75%,消毒使用)、氢氧化钠、氮[压缩的]、R22(一氯二氟甲烷,制冷剂)等。

本项目涉及的四氟乙烷、十二烷基硫酸钠、臭氧列入《免于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的化学品目录(第一批)》,具有物理危险性,企业已按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

(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腐蚀灼烫、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起重伤害、淹溺、高温危害、噪声、毒物危害等多种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腐蚀灼烫是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

(3)“两重点一重大”情况

1)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2)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3)依据GB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本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4)通过危险度评价可知,本项目生产过程各单元均属Ⅲ级低度危险。

企业应根据评定出的危险度等级,在工艺操作、设备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

(5)本项目主要设置PLC控制系统,重要设备设置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监测设施,并设置安全联锁功能。自动控制系统在投入试生产前进行自控仪表安装调试,经联锁调试合格后投入试运行。

(6)本项目各场所与周边装置、设施的防火间距满足《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要求。

装置耐火等级、安全疏散设施、设备设施的布置等方面符合规范要求。

(7)本项目采用安元软件进行了个人与社会风险计算,未计算出1×10-5个人风险等高线。计算出的3×10-6、3×10-7个人风险等高线范围位于厂区内部。

本项目个人与社会风险计算过程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要求。本项目的个人风险可以接受,社会风险曲线落在可接受区,社会风险可接受。本项目所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个人风险值与社会风险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要求。

(8)作业场所及设备设施均采取了相应的安全设施,包括检测、报警设施、设备防护设施、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泄压止逆设施、防止火灾蔓延的设施、灭火设施、紧急个体处置设施等。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提出的安全设施和措施已逐项落实,本报告对现场安全设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确认。

(9)浙江三生蔓迪药业有限公司具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EHS部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任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人(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均已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

(10)对安全设施设计阶段审查的总平面布置图、装置设备布置图、工艺流程图(PID)、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布置图等与现场实际设置情况的一致性进行检查。

新建1000万瓶/年米诺地尔泡沫剂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设计单位已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在装置的施工过程中不涉及安全设施设计的重大变更。

(11)本项目于2025年06月01日开始试生产,安全设施运行良好,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现设计缺陷和重大事故隐患,落实了试生产方案专家组审查意见。经过对连续72h产量、能耗进行核算,产品产量能够达到设计产能,产品指标均符合质量标准要求。

(12)对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5〕113号)对现场进行检查,符合文件要求。

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对现场进行检查,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对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的规定进行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检查,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马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

张洋

项目组成员

张洋、高志刚、陈飞飞、王天乐

报告审核人

陈国尧

技术负责人

张锐

过程控制负责人

许伟俊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马丽、张洋

评价过程明细

序号

时间

人员

主要任务

备注

1

2025.7.31-2025.8.10

马丽、张洋

准备资料

 

2

2025.8.10-2025.8.21

马丽、张洋

收集资料和现场检查

 

3

2025.8.20-2025.9.5

张洋

报告编写

 

4

2025.9.5-2025.9.24

陈国尧、张锐

内部审核、定稿

 

5

2025.9.24

马丽、张洋

报告提交、客户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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